杜绝以节能为名拉闸限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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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召开部分省市节能工作座谈会,专门强调了坚决杜绝以节能、“双碳”为名搞拉闸限电。
大力推进节能降碳增效,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、转换经济发展动能、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必由之路,也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、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。不过,节能降碳增效与拉闸限电并没有直接关系,更不能以节能、“双碳”的名义拉闸限电。
拉闸限电是指在特定的用电环境无法达到满负荷运载需求时,中断一个区域的电力供应。拉闸限电一方面影响企业生产,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;另一方面也会严重干扰群众正常工作生活,损害民生福祉。
然而,从过往案例来看,有一些地方在“能耗双控”指标约束下,为完成节能目标简单粗暴地采取拉闸限电措施,追求账面上的能耗下降,这种“一刀切”的懒政行为,折射出个别地方对绿色经济、节能降碳理解不准、执行走样的偏差。眼下,随着高温季到来,夏季用电又将迎来高峰,如何在保障能源供给的基础上实现节能降碳目标?
首先,要消除认识误区,正确理解和把握“双碳”目标的内涵。实现“双碳”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,等不得但也急不得,如果在思想认识上急功近利、急于求成,就很难把握好降碳的节奏和力度,容易在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过度反应。因此,节能降碳需要调节好节奏,体现刚性与灵活性的统一。
其次,要树立先立后破的思维。“减碳”必须在保证经济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推进,核心是加强创新,关键是产业转型升级,重点是优化能源供消结构。要加强绿色低碳科技攻关和技术研发,依据企业绿色发展标准,进一步优化传统制造业的转型升级状态和减污降碳成效考核,围绕可再生能源、清洁能源,逐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。
此外,还要全面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,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电价发现和传导中的基础作用。在实施改革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、支持煤电企业增加电力供应、推动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尽快释放产能等多项措施的同时,进一步完善电力交易中心建设,逐步扩大市场化定价机制覆盖范围。通过推动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,促进能源产业结构调整,让拉闸限电现象不再重演。 (作者:蒋 波 来源:经济日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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